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鹤大公路万良至鸡冠砬子段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8]14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鹤大公路万良至鸡冠砬子段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批复》(吉交审批函【2019】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80%省级补助资金,20%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林省抚松县。
2.2规模:路线起点位于抚松县万良镇仁义村,国道鹤大公路与县道万良至白龙湾公路交汇处北侧180米处,经苇芦村、下穿鹤大高速公路苇芦村大桥,终点位于鹤大公路与乡道鸡鹤线交叉处的鸡冠砬子村,全长4.407公里。全线设置中桥67米/1座,小桥55米/2座,平面交叉4处,分离立交1处;改移河道250米,恢复村屯路4公里。
2.3技术标准: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全线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5米(含行车道2*3. 5米,硬路肩(慢车道)2*3.5米,土路肩2*0.5米)。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2.4计划工期: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10月31日,565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10月31日,5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共计129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环保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全部工程。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WJ01标段、J01标段。
其中:WJ01标段为施工标段;J01标段为监理标段,本项目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设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3.投标人资格最低要求
WJ01标段(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以交工日期为准)投标人应累计完成过10公里新建或改扩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同一个承包合同内应至少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两项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的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本规定仅适用于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承担除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以外的其他全部工程,联合体成员只能承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J01标段(监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 2014年1月1日后(以交工日期为准)累计完成过不少于10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同一个承包合同内应至少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两项工程),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监理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5监理备案应按照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吉质监[2017]340号文件的规定) 。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 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处 地 址: 抚松县香江路300号 联系人: 贺仁峰 电 话: 0439-623700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 谭爽、武帅 电 话: 0431-81759572、81727843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鹤大公路万良至鸡冠砬子段改造工程 |
1.1.5 |
标段建设地点 |
吉林省抚松县 |
1.1.6 |
标段建设规模 |
见招标公告 |
1.1.7 |
招标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4月15日 建设周期:565日历天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 |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监理服务期:1295日历天 其中: 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5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
1.3.4 |
安全目标 |
禁止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要求:见附录1 业绩要求:见附录2 信誉要求:见附录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附录4 其他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
/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
本款内容第(6)条修改为: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 |
形式: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YZB0285@163.com,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查收 |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发布给投标人,同时电话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电子函件形式发布给投标人,同时电话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 |
3.2.3 |
报价方式 |
总价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1,123,478元(不设暂定金) |
3.2.5 |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不少于投标报价的5%。 |
3.3.1 |
投标有效期 |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支票或保函 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应在2019年2月26日16:00时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 采用保函的:银行保函应由全国性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担保公司保函应由专业担保公司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银行: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13601013600022027 联 行 号:302241000021 咨询电话:0431-88779690 联 系 人:杨红 |
3.4.3 |
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及退还 |
(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其提交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才能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退还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如下: (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收到投标保证金的财务收据原件。 |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3.5.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2份。 注: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供投标文件副本3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需提供1份U盘(包含《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摘录表》电子文件)。 其他要求:/ |
3.7.5 |
装订的其他要求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要求外,还应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书脊上明确标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抚松县香江路300号 鹤大公路万良至鸡冠砬子段改造工程J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抚松县香江路300号 鹤大公路万良至鸡冠砬子段改造工程J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保函封套: 招标人名称: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抚松县香江路300号 鹤大公路万良至鸡冠砬子段改造工程J01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2019年2月27日14:00时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室 |
5.2.1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商务及技术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开标顺序:/ |
5.2.3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检查报价文件是否存在提前开启情况; (5)开标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8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从相应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名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白山市人民政府网 公示期限: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5 |
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 |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30天前,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采用将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的方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
7.6 |
中标结果公告 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网站 公告期限:3日 |
7.7.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金额:5%的签约合同价。 账户:抚松县公路建设管理处 账号:0807240129000551680 开户行:工行抚松支行 注意: (1)采用现金、支票形式时:应由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 (2)采用保函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出具,银行保函应由全国性银行开具;担保公司保函应由专业担保公司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保函有效。 |
9.1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
否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用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通过中标人支付。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相关规定计算的招标代理费递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信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 账 号:8113601013600022027 联 行 号:302241000021 咨询电话:0431-88779690 联 系 人:杨红 |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投标人自有人员;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专业); (4)至少担任过1项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合同内应至少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两项工程)。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说明:(1)本表中投标人自有人员指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指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投标人分公司处缴纳社保的人员视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
(2)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的施工类、设计类、监理类职称。如职称证上无专业或职称证专业为交通运输类,则需提供毕业专业为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的毕业证。
(3)个人业绩要求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均为新建或改扩建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养护工程业绩不能作为本次招标的个人任职业绩。
5、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若以上各项比较因素得分都相等,则通过评委会投票表决,推荐票数多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并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担保人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出资情况证明。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在最高投标限价的90%(含90%)至100%(含100%)范围内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直接计算范围内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平均值;如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均未进入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范围,则评标价平均值等于最高投标限价),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保留整数,小数点后第1位“四舍五入”。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25分 |
满意:20-25分 较好:15-20分 一般:15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5分 |
满意:4-5分 较好:3-4分 一般:3分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满意:4-5分 较好:3-4分 一般:3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符合最低资格要求:15分,每增加一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业绩加10分,最多加1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1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施工监理业绩 |
20分 |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得12分,累计完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业绩达到20公里及以上,得20分,累计完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业绩在10公里至20公里之间的,得分内插计算。 |
|
履约信誉 |
10分 |
信用评价 |
10分 |
应用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2017年度的信用评价,若投标人2017年度无信用评价的,按A级对待。
A级及以上 10分 其他等级 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