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现公开征集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17时止。
二、征集范围
(一)意见建议
1.市场环境方面。围绕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市场退出等环节,就如何破除各类隐性壁垒,防止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出意见建议。
2.政务服务方面。围绕行政审批流程、办理时限、业务材料提交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方面,提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水平的意见建议。
3.要素保障方面。围绕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就如何加强要素保障,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出建设性意见。
4.法治环境方面。围绕法律法规完善、执法规范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对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
5.政策支持方面。围绕惠企政策的制定、宣传、落实等方面,提出改进建议,确保政策精准惠及各类经营主体。
6.其他方面。有利于持续优化全省营商环境的其他方面意见建议。
(二)问题线索
1.涉企乱检查。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检查过程中未使用“涉企行政检查备案”App进行“亮码”核验,以及借各种名义变相检查、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等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问题。
2.涉企乱执法。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钓鱼执法、执法“寻租”,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
3.涉企乱罚款。违规设定罚款、实施罚款,趋利性罚款,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滥用行政裁量权,小错重罚、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等问题。
4.涉企乱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阻碍退会、变相收费等问题,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目录清单外擅自设立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技术性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问题。
5.涉企服务乱象。行政审批、执法监管、政务服务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等问题;违规设置准入门槛、排斥外地企业和商品、限制公平竞争;水电气热、银行等公共服务企业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经营等问题。
6.为民服务乱象。民生资金发放、惠民政策落实中虚报冒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等问题;教育医疗、养老社保、住房保障等领域敷衍塞责、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在办理群众事务中“庸懒散拖”、态度“生冷硬横”等不正之风问题。
7.招标投标领域乱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差别歧视条款、招标人“明招暗定”,招标代理机构乱收费,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监管及项目负责人员设租寻租、监守自盗等问题。
8.破坏网络营商环境现象。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操纵水军拉踩引战、蹭抄涉企热点事件,传播煽动网暴企业、企业家信息,泄露企业商业秘密,恶意歪曲解读国家和地方涉企政策,恶意炒作企业利好或负面信息,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问题。
三、反映渠道
(一)信件。将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至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1485号,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营商环境服务处,邮编130012),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线索。
(二)电话。拨打吉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12342,或吉林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线索。
(三)网络。在“吉林营商环境”微信公众号、“吉事办”小程序、“吉事办”App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模块,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一)反映人要对问题线索真实性负责,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
(二)提交意见建议或问题线索要同步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及反映人有效联系方式。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及信访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问题线索的征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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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