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白山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晓伟通报了2024年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郭惠靖宣读了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贺主持。
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长白山日报、白山广播电视台、白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2024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总抓手,打造特色鲜明的“白山人民法庭”品牌,坚持重心下移,上下联动,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上下功夫,努力促进全市人民法庭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为一体推进更高水平的法治白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党建为引领提升队伍活力
白山地区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党建铸魂、以司法擎帜,提高法庭干警政治业务素质,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推进基层党建创新,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完善人民法庭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制度,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持选好庭长、配强干警,选派政治、业务素质过硬的干警到法庭担任庭长、审判员,把优秀青年法官、新招录干警派到法庭接受锻炼,实现了法庭人员结构的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强化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效
白山地区人民法庭立足核心职能,以狠抓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坚持打好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快审机制、强化审判指导的“组合拳”,达到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效果,努力实现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的有序、规范运行。妥善处理大量婚姻家庭、机动车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着力源头预防,注重非诉方式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司法调解工作贯穿于人民法庭办案各环节,最大限度促成和解、化解矛盾,提高诉讼效率。
发挥联动机制推进协同治理
全市法院高度重视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加强与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推动完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白山地区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广泛对接(乡)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基层解纷力量,搭建非诉调解中心,建立村、司法所、派出所、法庭联动调解机制,派员进驻“一站式”法院调解平台,设立驻村调解室,挂牌“无讼村屯”,引导人民群众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五年来,驻庭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数量明显上升,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明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效能明显提升。
探索多元解纷打造法庭品牌
全市法院充分认识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树立“一盘棋”思想,精准施策,以“一法庭一品牌”创建为抓手,探索创新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整体服务效能提升。以“法官多跑路”换“群众少跑腿”,落实便民诉讼措施,依据地理位置、案件类型、人口分布等特点,强化法庭科学化、专业化、高效化配置,积极打造专业法庭和特色法庭,有效提升了基层服务效能。根据区域案件特点,将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通沟人民法庭打造为家事共享法庭,靖宇县人民法院花园口人民法庭打造为生态旅游法庭,抚松县人民法院万良人民法庭打造为人参产业法庭等,“一庭一品牌”初具规模。同时,基层法庭主动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依托“水上法庭”“炕头法庭”等方式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努力打通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典型案例
案例一: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通沟人民法庭人民法庭
践行“四有工作法”,构建家事审判新模式
通沟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扶弱势”理念,将法律的刚性与情理的柔性深度融合,在每一起家事纠纷的处理中,努力探寻公正与温情的平衡。通过积极探索并深入践行“四有”工作法,通沟人民法庭成功开辟出一条特色鲜明、成效卓著的家事审判新路径。
立案诉讼“有速度”:创新服务,打造便捷司法快车道
通沟法庭始终将司法便民作为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提升立案诉讼效率,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一是“指尖诉讼”,开启智慧司法新篇。积极推进“指尖诉讼”模式,借助“互联网 +”技术,打造智慧法庭。电子送达、线上调解、云上审判等智能化手段的广泛应用,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与诉讼,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绿色通道,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为满足家事审判的特殊需求,法庭专门开设妇女儿童维权 “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家庭暴力类案件设立快速处理通道,坚持涉妇女儿童案件优先立案、优先调解。
审判团队“有深度”:专业赋能,铸就家事审判精锐之师
浑江区法院高度重视家事审判团队建设,精心选拔业务过硬、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组建专业化的审判团队,为提升家事审判质量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一是秉持理念,用心化解家庭矛盾。法官干警始终秉持“家事无小事”的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对待每一起案件。面对复杂多变的家庭矛盾,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审判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深入剖析矛盾根源,用心用情用力化解每一起家事纠纷。二是诉调对接,提高纠纷化解效率。法庭与多家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专员的专业优势和桥梁作用,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家事审判的全过程。2024 年,法庭受理家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68.46%,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和赞誉。
多元共治“有广度”:凝聚合力,构建全方位解纷矩阵
通沟法庭坚定遵循“党委领导、多元共治”的基本原则,全力构建“法院 +”家事纠纷化解体系,广泛汇聚各方力量,致力于让家事纠纷化解的覆盖面更广、成效更显著。一是妇联协同,共筑权益防线。与白山市妇联携手合作,设立白山市首家“家事共享法庭”。妇联在帮扶救助、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得以充分发挥,为法庭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情感诉求与实际困难提供了有力支持。在处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时,双方紧密协作,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撑起了坚实的保护伞。二是学校联动,守护祖国未来。法庭工作人员主动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村镇小学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聚焦校园霸凌、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热点问题,积极推动法治校园建设,凝聚起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强大合力。三是派出所协作,严惩家暴恶行。与派出所建立涉家庭暴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充分整合公安机关的执法威慑力与法院的司法权威性,对涉家庭暴力纠纷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妥善处置。2024年,法庭依法发出3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诉前纠纷化解率显著提升,切实保障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司法服务“有温度”:延伸关怀,传递司法人文暖光
通沟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建立“三必访” 回访工作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弱势群体的案件进行跟踪回访,让司法服务更具人文关怀。一是跟踪回访,持续关注当事人状况。回访过程中,法庭工作人员不仅关注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履行情况,更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和心理状态。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普法宣传,弘扬健康文明婚恋观。通过开展法庭开放日、巡回审判等活动,广泛普及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同时,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庭和谐稳定。2024年,共计开展普法宣传8次,受教育群众1000余人。三是心理辅导,探索纠纷化解新模式。2024年,法庭在家事审判中创新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机制,探索“心理+法理”的家事纠纷化解新模式。通过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辅导,帮助当事人缓解情绪压力,修复家庭关系50次,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审判全过程,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二:靖宇县人民法院花园口人民法庭
践行“枫桥经验”,为区域旅游保驾护航
花园口人民法庭位于松花江源头的靖宇县花园口镇,辖区下辖19个村、1个社区,总人口9700余人。花园口法庭负责审理全县涉旅游民事纠纷、保险合同纠纷及辖区内民事一审案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融入到日常审判工作中,为区域旅游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守初心传承红色精神
花园口法庭传承红色司法基因,筑牢忠诚法魂,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全力做好司法服务工作。一是强化红色引领,汇聚治理智慧。深入发掘红色法治基因,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红色资源,常态化组织法庭干警实地参观杨靖宇将军殉国地等红色教育基地,牢记司法为民初心。二是强化党建统领,夯实治理根基。法庭高度重视党建引领作用,将支部建在庭上,积极与基层党组织结队共建,将党建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发挥党员模范作用,严肃政治生活,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切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三是强化自身本领,激励担当本色。2024年7月,洪水来袭,花园口人民法庭干警闻“汛”而动,积极响应号召,如同一股股坚韧的力量迅速汇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调解点普法、调解,快速处理涉汛纠纷8件,赢得群众赞誉。2024年8月,先后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报道。
全方位服务生态旅游
花园口人民法庭主动融入服务区域旅游发展大格局,在涉旅纠纷调处、法律风险防控、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持续发力,让游客无忧,景区无扰。一是全过程服务,在松花江生态旅游景区活动中,法庭通过隐患排查、现场答疑、案例警示等多形式,向旅游企业与近千名游客宣讲旅游法等法规,引入真实案例增强说服力,倡导法治意识,引导合法维权,获当地党委政府认可。二是多方位举措,沿松花江上游,在白山湖风景区码头、游船等多地设立3个调解点,张贴服务信息,开通绿色通道,开展诉前、诉中调解与督促履行,快速化解游客与商家消费纠纷及设施故障赔偿纠纷等,实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降低解纷成本。三是聚合力治理,构建“1+N”解纷体系,依托“一庭两所”与“三官两员一律”进网格制度,借鉴“枫桥经验”,联合多部门处理涉旅纠纷,支持依法行政,推动前端化解,向“无讼”转变。四是高效化解纷,通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调处、多元化解“一站式”工作机制,妥善处理 17 件涉旅纠纷于萌芽,涵盖多种纠纷类型,既节省司法资源,又营造和谐旅游环境,提升旅游行业口碑。2024年11月,《中国审判》《学习强国》先后对法庭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多维度履行司法职能
花园口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发挥根植基层优势,积极加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合唱”,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回应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一是服务大局担当,坚持将法庭各项工作融入地方发展,开展10余次法律咨询与宣传,为地区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二是巡回审判便民,结合乡镇村民实际需求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就地开庭调解宣判,如赡养纠纷庭审,既解决纠纷又教育群众。三是关口前移高效,以“无讼村屯”为目标,前移防范化解关口。依托“法官进网格”排查20余起纠纷隐患,建立“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点,多方式倾听40余名群众诉求,获群众好评。四是多元机制创新,设立“老娘舅”调解工作室与花园口镇综治中心协同诉前调解,司法局委派调解员参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化解大量纠纷,缓解诉讼压力,提供便捷途径,促进社会和谐。五是办案原则贴心,坚持“四不传”,为特殊群体开展巡回审判、优先上门服务,借助各方力量构建便民调解网,完善村屯管理,化解矛盾萌芽,落实为民办实事。2024年9月,白山市人大调研组对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案例三:抚松县人民法院万良人民法庭
注重天时地利人和,保障人参产业发展
近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抚松县万良镇被誉为“中国人参之乡”,是全国最大的人参交易集散地,全国80%的人参交易在这里实现,年交易额近200亿元,全镇以人参为主的特色产业收入占农民收入的70%以上。万良人民法庭立足审判职能优势,助力地方特色产业振兴。
顺应“天时”,把握精准服务节点
一是根据人参农时要求,灵活开展审判工作。人参的种植和收获对农时要求高、时限紧,4-6月为种植期,9月初-10月中旬为收获、加工期。万良法庭对在此期间及前后所涉及的人参案件单独进行梳理,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优先排期送达和开庭审理,并以深入参地开展调解为主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在不耽误农时、不影响生产情况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紧跟时代发展节奏,助力电商健康发展。万良镇电商从业人员近3000余人,近两年线上年均交易额突破9.4亿元,人参作为食药兼具的产品已成为职业打假者热衷的领域。万良人民法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一方面不轻易支持“十倍赔偿”,另一方面,从助力人参产业振兴的角度出发,对商品标识等内容存在瑕疵或者过错的企业和商户,督促其及时纠正错误、严格把关生产经营、强化商品标识管理应用等。同时,做好普法教育培训、解答法律咨询等工作,增强商家法律意识和产品意识,有效预防和应对遭遇“职业打假”的困局。三是注重纠纷源头化解,做好风险防控提醒。万良法庭充分发挥审判优势,积极拓宽解纷渠道和方式,采取在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设立联络点方式,对民事争议提前介入,有效化解当事人纠纷和矛盾。根据本地近年来审理涉人参产业纠纷案件的种类、特点,拟制具体详实的风险提示清单,向辖区群众发放,引导本地参农、参企规范经营、管理及做好风险防控。
结合“地利”,提供特色服务模式
一是设立万良人参产业法庭,打造司法服务品牌。万良法庭自启用以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0余件,其中近80%的案件与人参产业相关。为了更好地发挥万良人民法庭的“地利”优势,2024年6月,抚松县法院在万良法庭增设“人参产业法庭”职能。积极探索涉人参产业纠纷案件集中管辖及“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努力为人参产业提档升级提供更专业、更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结合人参产业客观实际,开展特色司法服务。与辖区内多数涉人参产业的村委会建立联系、设立巡回审判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特别是在处理有关参地承包、参籽买卖等案件时,坚持到田间地头进行实地踏查,了解纠纷产生的真正原因,寻求“最优解”。三是加强人参司法保护力度,提升品牌应有价值。认真学习《抚松人参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划》,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巡回审判、法律讲堂等方式向辖区人参企业进行宣讲,培养企业的商标意识、品牌意识,提高人参产品附加值。
强调“人和”,打造专业服务团队
一是建立专业审执队伍。选派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又曾在万良法庭工作过的资深法官担任法庭庭长,充分发挥其处理涉人参产业纠纷丰富经验优势,并配备年轻法官和专业知识过硬的法官助理,形成“黄金三角”搭档。同时注重培养具备专业人参知识的执行人员,确保涉人参案件的妥善执行。二是发挥“人参专家”作用。选任部分“人参专家”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涉人参产业纠纷案件审理,确保审理的合理性与公正性。借助万良镇政府组织成立的人参协会、西洋参协会等民间组织专业力量,在审理相关案件时积极邀请他们参与庭审及勘验,征求他们对案件结果的意见,取得良好法律效果。三是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在辖区设立特邀调解组织9个、特邀调解员40人,搭建形成调解网格,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充分利用互联网法庭、微信“云审”小程序的便捷优势,组织当事人在网上开庭、调解,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减轻当事人诉累。四是注重相关部门联动。依托府院联动平台机制,充分利用涉人参产业纠纷司法大数据,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协作,在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妥善化解矛盾等方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助力人参产业健康发展、提档升级。
案例四: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八道沟人民法庭
以法之笔,绘就边境治理新“枫”景
长白县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县,坐落于中朝边境线的八道沟人民法庭,也是吉林省距离县城最远的人民法庭。八道沟人民法庭始终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积极探索多元解纷路径,不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以便民、利民等方式多措并举,以法之笔,绘就枫桥法庭美丽画卷。
府院联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
八道沟法庭每季度形成“八道沟人民法庭关于诉讼成诉情况通报”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通过政法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同乡镇一道强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法庭进一步探索诉前矛盾化解新途径,积极与辖区八道沟镇、宝泉山镇、新房子镇、十二道沟镇政府开展有效沟通,探索非诉纠纷解决方式方法,形成非诉讼解决纠纷倡议书,通过辖区四镇微信公众号、村民社区群等发起倡议,及时告知居民非诉纠纷解决便捷高效、省钱省力的优点,积极引导辖区居民通过非诉讼解决纠纷。
发挥流动优势,推动“巡回审判”常态长效
八道沟法庭所辖4个乡镇、44个村屯,地理位置偏僻,人口相对较少,村与村之间分布较为分散,点多线长面广,交通不便,尤其在农忙时节,农民早出晚归基本无暇到法庭应诉。为方便群众诉讼,坚持让法官多动腿、群众少跑路,法官多用心、群众少烦心,在十二道沟镇、新房子镇、宝泉山镇挂牌设立巡回审判点3处,充分利用车载科技法庭,进一步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场所,对在农忙时节不能正常参与诉讼活动的村民,通过“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田间法庭”等,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化解矛盾纠纷,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开启“家门口”巡回审理模式,用“来者是客”的心理敲开群众心门。近几年,共开展巡回审判90余次,上门预约立案80余件。
多方聚力,携手共参社会治理
持续做到“两出去”“三对接”。“两出去”即法庭干警走出去、普法传出去;“三对接”即积极与当地党委对接、积极与辖区村屯社区对接、积极与司法所、派出所对接,构建“两所一庭”工作方法。将“两所一庭”机制作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一环,由法庭、司法所、公安三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矛盾纠纷及时疏导、分流、化解,集三方重要力量形成纠纷化解合力,2024年法庭通过积极联系司法所、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10余起。持续发扬1周大半时间“走出去”工作在法庭之外的“标配日常”式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两所一庭”工作机制作用,积极邀请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工作,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探索出最适合辖区、最质朴、最得民心的化争止纷路径,协同共建矛盾化解纠纷坚实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