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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项目编码 22000-AJ-FW-XK-004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
项目名称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服务法人/准营准办
办理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号);
受理单位 白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企业
咨询电话 0439-3238277
监督电话 0439-3225133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一)首次申请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的证明材料(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大纲》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视为证明材料。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接组织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分管技术、生产、销售的负责人;一般技术、生产、销售管理人员可以由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提供考核结果)。
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大纲》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视为证明材料。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接组织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分管技术、生产、销售的负责人;一般技术、生产、销售管理人员可以由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提供考核结果);
7、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需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申请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知识的证明材料;
3、变更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易制毒化学品知识的证明材料及无毒品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原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三)变更企业名称申请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原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四)变更许可品种主要流向申请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主要流向改变说明;
3、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
4、原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五)变更许可品种、数量申请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3、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
4、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5、原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六)延续申请材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情况说明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和包括销售机构、销售代理商、用户等内容的销售网络文件;
5、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进行易制毒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的证明材料(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大纲》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视为证明材料。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接组织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分管技术、生产、销售的负责人;一般技术、生产、销售管理人员可以由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提供考核结果)。
6、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销售、管理人员无毒品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知识考核大纲》组织考核,考核结果视为证明材料。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接组织培训考核的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分管技术、生产、销售的负责人;一般技术、生产、销售管理人员可以由单位自行组织培训,提供考核结果);
7、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
8、原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需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基本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发放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