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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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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

项目编码 220000-LY-FW-XK-017
项目来源 权力清单
项目名称 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和竣工验收
项目子项
主题分类
办理依据 《吉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新建生产区、旧城改造区以及其它大中型建筑的绿化工程设计,必须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有关部门审查建筑设计方案时,其中绿化工程设计必须征得同级园林管理机构的同意。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中的绿化工程,必须按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绿化工程必须在主体工程竣工后第二年度绿化季节结束前完成。竣工后,申请园林管理机构验收。
受理单位 白山市住建局
承办机构 白山市风景园林管理处
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服务对象 法人
咨询电话 0439-3323884
监督电话 0439-3326559
收费标准 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
收费依据 以项目合同为依据
申请材料及附件
(一)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1、申请报告、申请表
2、经核准的建设用地红线图、规划总平面图
 3、土地证(含宗地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4、具有绿化设计资质单位制作的绿化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植物配置图(1:200-1:1000)纸质文本一式二份,电子文件(CAD、光盘)一份
(二)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1、申请报告、申请表
 2、有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绿化竣工图
 3、植物(乔、灌、地被)种植图
 4、绿化苗木清单
 5、土地证(含宗地图)、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6、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图纸附上电子文件CAD、光盘一份)
基本流程 单位受理—承办机构分配—部门实施—检查验收—成果提交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