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贴息和补助;新墙材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研发和推广
| 项目编码 | 220622-ZJ-FW-JF-002 | 
|---|---|
| 项目来源 | 权力清单 | 
| 项目名称 | 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贴息和补助;新墙材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研发和推广 | 
| 项目子项 | |
| 主题分类 | 服务法人/其他 | 
| 办理依据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吉财非税[2009]463号 ) | 
| 受理单位 | 住建局 | 
| 承办机构 |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 
| 共同实施部门 | 市财政局 | 
| 办理时限 | 即办件 | 
| 服务对象 | |
| 咨询电话 | 3229339 | 
| 监督电话 | 3229339 | 
| 收费标准 | |
| 收费依据 | |
| 申请材料及附件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7]77号)第十五条(一)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贴息和补助;(二)新型墙体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三)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和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试点工程的补贴;(四)发展新型墙材料的宣传、培训(五)代征手续费;(六)经地方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其他开支  | 
                
| 基本流程 | 1.新墙材生产企业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可研报告、企业最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2.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中心与财政现场查验, 确定企业是否符合补贴标准;3.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中心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企业基本情况、可研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4..财政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到企业帐户 | 
| 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 | |
| 备注 | 









吉公网安备 22060202000001号